尊敬的投资者:
2026年4月24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公告,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增加了“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事项”有关内容。
本公司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股票,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或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相关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本公司不接受其买入委托。
现将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重点揭示如下:
一、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
1.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被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
2.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情况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对其他情形实施风险警示。
3.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但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者多个证券公司的不同证券营业部的买入数量、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单个或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20万股买入限制。
4.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发布的提示性公告,及时从证券交易所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5.风险警示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废止和修改,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二、北交所退市整理股票
1.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退市相关规则、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和进入退市整理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退市整理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已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在一定期限届满后将被摘牌,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
2.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证券代码不变,证券简称为“XX退”。
3.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交易价格波动幅度可能较大,投资者应当注意价格大幅波动风险。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投资者应当了解盘中临时停牌相关规定。
4.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买入后可能因无法在股票终止上市前及时卖出所持股票而导致损失。
5.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仅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退市整理股票的剩余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否则有可能错失卖出机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停牌天数不超过5个交易日。
6.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退市整理期间发布的提示性公告,及时从证券交易所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7.退市整理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废止和修改,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本风险揭示公告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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