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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部分业务的公告

所属: 业务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17 14:34:00

尊敬的投资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我公司”)计划向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转让位于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内全部21家分支机构,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公司计划暂停该21家分支机构部分业务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 涉及客户范围

中信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区域内全部21家分支机构客户。

二、 暂停业务范围

序号

业务

限制内容

1

深圳报价回购天天利财28天以上品种

限制开仓

2

债券借贷

限制委托

3

上海债券质押式通用回购(正逆回购)90以上品种

限制委托

4

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

限制委托

5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限制委托

6

沪深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含行权融资)

限制新增项目

7

京市融券业务

限制开仓及归还

8

H股全流通

限制开户

9

B转A

限制申报

10

股份(含港股通、H股全流通、B转H)司法冻结

限制券商端发起(中国结算柜台发起和最高院查控网发起不受影响)

11

综合客户管理账户

限制开户

12

个人养老金账户

限制开户

三、 暂停时间

自2024425日起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如您希望继续参与前述业务,您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理转、销户至中信证券华南或其他证券公司,也可联系您所在营业部将账户迁移至我公司位于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区域以外的其他证券营业部以便继续接受我公司服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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