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我公司”)计划向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转让位于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内全部21家分支机构,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公司计划暂停该21家分支机构部分业务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 涉及客户范围
中信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区域内全部21家分支机构客户。
二、 暂停业务范围
序号 |
业务 |
限制内容 |
1 |
深圳报价回购(天天利财)28天及以上品种 |
限制开仓 |
2 |
债券借贷 |
限制委托 |
3 |
上海债券质押式通用回购(正逆回购)90天及以上品种 |
限制委托 |
4 |
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 |
限制委托 |
5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限制委托 |
6 |
沪深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含行权融资) |
限制新增项目 |
7 |
京市融券业务 |
限制开仓及归还 |
8 |
H股全流通 |
限制开户 |
9 |
B转A |
限制申报 |
10 |
股份(含港股通、H股全流通、B转H)司法冻结 |
限制券商端发起(中国结算柜台发起和最高院查控网发起不受影响) |
11 |
综合客户管理账户 |
限制开户 |
12 |
个人养老金账户 |
限制开户 |
三、 暂停时间
自2024年4月25日起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如您希望继续参与前述业务,您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理转、销户至中信证券华南或其他证券公司,也可联系您所在营业部将账户迁移至我公司位于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区域以外的其他证券营业部以便继续接受我公司服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