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10月3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和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联合发布关于通过要约收购将华能新能源私有化的规则3.5公告后,本次交易于2020年2月5日正式成为无条件, 华能新能源于2020年2月24日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本次交易的企业价值达到约870亿港元(约110亿美元)。中信里昂证券在此收购为中国华能担任独家财务顾问。
在本次交易之前,中国华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华能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比约52.75%。基于H股收购要约价每股H股股份3.17港元及5,031,220,992股已发行H股股份,H股收购要约的最高价值约为159亿港元。代价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是有史以来香港上市能源行业公司最大的私有化交易﹑香港上市公司最大的央企/国企私有化交易以及亚洲可再生能源行业近三年来最大的并购交易(均以交易企业价值计)。中国华能认为,华能新能源私有化将有助于中国华能及华能新能源的业务整合,令中国华能于支持华能新能源未来业务发展方面更具灵活性和效率及承受从市场竞争、宏观环境及行业规管的角度下任何潜在的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的成功源于中信里昂证券与客户间的紧密合作,来为其提供优质的公司财务顾问服务, 也归功于中信里昂证券与中信证券团队在客户覆盖和执行方面的无缝合作, 故此中信里昂证券在此交易中证明了其拥有强大的能力为中国华能就交易结构和融资提供顾问服务;并展现了其优秀的执行能力,能够在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收购守则的相关指引下成功执行本交易。此外, 中信里昂证券与全球众多机构投资者建立了深厚的联系并展现了卓越的交流能力,使机构投资者对本交易的支持在本次私有化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次交易是2018年7月香港证监会《收购守则》新政以来首个以超过90%的接纳率成功的私有化全面要约。此次交易巩固了中信里昂在香港私有化交易中的领先地位,并能够利用此成功案例在香港市场积累良好的口碑而获得更多私有化交易的机会。

